Monday, September 21, 2009

先贤史略-叶致英


叶致英,一作志英,又称叶石,是继叶亚来之后的第四任吉隆坡华人甲必丹(1885 - 89)。 祖籍广东惠州府新安(现改为紫金县)。
叶致英最初经营种植业并开设赌馆,在1860年之前于芙蓉商界已巍露头角,且是一个有影响力的人。叶亚来在1860年跟他结识。当时叶亚来尚是一个小商人,且在森美兰华人甲必丹盛明利部下当一名副队长。1861年盛明利在芦骨之战被俘惨杀害。当时当地华人社会亟需一个有才干的人主持大局,叶致英以其才识卓越,慷慨任侠被埠众拥戴为甲必丹,但他热中于做生意,不涉及于任途,任职不久,便推荐叶亚来来代己执行甲必丹的职务。
叶致英在1870年来到吉隆坡,当时正是雪兰莪内战酣方的时候,他在叶亚来身边作参谋,且以金钱支助战费,贡献自己的力量。内战结束后,叶亚来控制吉隆坡的时期,叶致英在叶亚来的行政主组织中担任司法判官的职位。1874年12月英国人接管雪兰莪政权,并采取措施恢复锡业的生产,叶致英协助叶亚来跟英国人据理谈判,争取华人矿家的利益,要求拨出更多新矿地给华人开采。1879年起锡价猛涨,华人矿家受惠最大,个个都捞得风生水起。1880年叶致英在吉隆坡拥有四十三个矿场,并在八打灵拥有最多的矿地,仅次于叶亚来是雪兰莪第二大的矿主。叶致英和叶亚来来往企业经营中是一对好搭挡,他们联合资金进行开采甲洞的新矿场,并合股承包(向)码。为了推进剂、业务,维护华人矿家的共同利益,叶致英于1886年左右创办了【锡业公所】,这大概是雪州最早的一个华人业缘性组织。
1885年甲必丹叶亚来逝世,代理参政司罗爷(JOHN PICKERSGILL RODGER)委任叶致英为第四任吉隆坡华人甲必丹,每月给酬一百元。叶致英以甲必丹身份,代表华人争取利益,在雪州议会占一议席。叶氏同时出任吉隆坡高等法庭陪审员。
根据当时吉隆坡警察总监斯也士(H.C.SYERS)一份报告中说:甲必丹叶石每日都到警署见他,似乎是随时准备协助处理有关案件:如追捕潜逃的契约劳工或防范罪案发生。 斯也士也说:1887年11月华人社会举行一个规模盛大的宗教节日,有四万华人参加,街头巷尾人山人海,叶石与其他华人领袖组织一个纠警队协助警察维持秩序,庆会自始至终顺利进行,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事件。可见叶石很有组织能力,执行艰巨任务,维持社会安宁,叶石每晚必到赌场去巡视,以防止赌客的奸伪行为,确保赌场的安宁和秩序。
叶致英殁于1889年,据说他留下一百万元的遗产。其哲嗣隆兴,佛佑和进福对社会公益事业,乐于囊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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